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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回避书

[ 2008-11-16 浏览:2688 ]

     申请回避书是指在诉讼活动中,当事人为了使案件得到公平合理的审理,要求司法机关决定与本案审理的有关人员回避的文书。

      制定回避制度的目的是为有效地进行诉讼活动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:侦查、检察、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应自行回避,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:
      一、 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,
      二、本人或本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,
      三、 担任过本案证人、鉴定人,辩护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;
      四、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,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。  
      上述关于回避的规定,也适用于鉴定人和翻译人员。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,受到法律的保护。  
      写法
      一、 标题。写明“申请回避书”字样。
      二、 申请人身份等基本情况: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籍贯、民族、职业、住址。
      三、 申请理由:
      1、写清申请回避是什么案件。
      2、指出参与审理本案的什么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什么样的利害关系。
      3、说明当事人有什么疑虑。
      4、明确提出要求此人进行回避,并请求司法机关审查决定。
      四、 致送单位的名称;申请人的姓名;投送申请回避书的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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